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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美国的“中国人权状况”提案

乔宗淮大使表示
2001-04-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日内瓦4月18日电(记者 李肇东)联合国第57届人权会今天讨论美国提出的“中国人权状况”决议草案。在美国代表介绍其决议草案后,中国代表团团长乔宗淮大使在会上发言,表示坚决反对美国这一草案。他根据经社理事会职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向人权委员会提出对美国提案“不采取行动”动议,并要求唱名表决。乔大使在发言中说,美国提案是一个毫无根据、自相矛盾的荒谬提案。自1990年以来,美国已10次鼓动或提出反华人权提案。美国每次的理由都是中国人权状况在不断恶化,这种说法完全不顾事实。

乔大使说,12年来,中国在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民享受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的水平不断提高,人民享受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连美国自己也不得不承认,中国不仅在促进经济和社会权利方面取得了成就,而且在司法透明、促进法治和开展人权领域国际合作等方面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这与美国提案诬蔑中国人权状况恶化是自相矛盾的。

乔大使说,中国人民在饱受西方国家百年欺凌的屈辱后,找到了一条符合本国国情、得到人民拥护的发展道路,并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在美国一些政客的心目中,中国的成功是对美国民主模式、发展道路和人权标准的挑战。这是充满种族优越感的美国政客们无法忍受的。他们妄图通过反华提案强迫中国人民改变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阻挠中国的发展和进步,破坏中国的稳定,使中国永远处于落后状态。在人权问题上,美国实质上搞的是双重标准和政治标准。美国不认真检讨本国存在的严重种族歧视问题,却执意阻挠国际社会对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民合法权益遭到侵犯的正当关注,执意指责发展中国家侵犯人权,这是地地道道的双重标准。美国还依据国家关系的亲疏和其国内政治的需要来选择对哪些国家提出国别决议草案,这是典型的政治实用主义。

乔大使指出,中国代表团提出对美提案“不采取行动”动议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据。美国宣称,中国提出动议是不允许人权会讨论中国的人权状况,是搞特殊化。此说法完全是颠倒是非。中国提出“不采取行动”动议的根据是联合国经社理事会通过的议事规则,美国自己曾根据这一规则在联合国机构多次提出过“不采取行动”的动议。同样一件事,美国做是合法合理,而发展中国家做就是搞特殊化,这就是美国的逻辑。当今世界,确有一个国家依仗实力到处搞霸权主义和特殊化。这个国家不顾国际社会保护环境的普遍愿望,随意违背自己作出的庄严承诺;它为了行使所谓的“侦察权”,派军机侵犯别国主权和人民的生命权;它每年都以“人权法官”自居,对世界上近200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权状况肆意指责;它不顾人权会多数成员国的反对,再次提出已遭到9次否决的反华提案。这一切均说明,真正搞特殊化的不是别人,正是美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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